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是全国首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及“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建校70余年来,学校传承红色基因,把服务国家作为最高追求,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始终是中国高等教育的排头兵、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拥有北京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杭州国际校园,雄安校区(建设中),形成了“顶尖工科、一流理科、精品文科、优势医工”的学科体系,建有全国一流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顶尖师资队伍和研究平台,持续打造宜居宜学的良好校园环境,为培养一流人才、做出一流贡献提供强大的资源保障。
自1993年创建以来,北航飞行学院充分利用学校已有教学资源,集航空航天学科群整体优势,以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为主干学科,彰显“空天信”融合特色。飞行技术专业创办33年来,发挥校企合作办学优势,以培养学者型飞行员为目标,以理论学习与飞行实训相结合为特色,形成“理论-实验-实践”校企协同多层次的教学体系。学院拥有国家级和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各1个,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至今为国内众多航空公司培养了八千余名飞行员,为国家民航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一、招生计划与合作单位
根据各航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飞行人才需求,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的通知要求,我校2027年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江苏京东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航空”)和顺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航空”)合作培养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我校拟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重庆、陕西、新疆等14个省(区、市)开展招飞工作,预计招收学生221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2027年招生信息为准。
二、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具有良好的身体协调能力。
4.报名并参加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5.根据航空公司需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6.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眼球运动受限;其余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及各航空公司具体要求。
三、招录流程
1.报名
有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报名基本条件先行自查,符合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mhzf.caac.gov.cn,或在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中报名注册。
2.初检
考生报名成功后,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初检,初检具体要求以航司规定为准。
3.体检鉴定
初检合格考生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
4.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若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中不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我校将不予录取。
5.背景调查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6.高考录取
以上流程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按要求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生源省高考总分的60%。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报考顺丰航空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10分(含)以上。
录取环节中,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对于进档并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考生若同时填报我校多个合作招飞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一专业志愿内,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其他省份,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若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三门选考科目总分进行排序。
四、入学资格审查
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照北航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培养阶段
录取后,学生将进入北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分为四个阶段:1.理论学习阶段;2.航校飞行训练阶段;3.换照考试阶段;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阶段。具体培养方案及阶段安排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六、停飞及转专业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北航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转入飞行学院“交通运输”专业学习,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就业事项
2027级学生为南航、东航、国航、京东航空、顺丰航空培养,学生毕业并达到公司要求后,直接进入相应航空公司工作。
八、有关费用
1.学生按北航本科生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学杂费等。学生日常生活费用自理。
2.顺丰航空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照“公司垫资、学生毕业入职后分期偿还”的方式承担理论培养费用和飞行训练培训费,即公司先行垫付,在飞行学员毕业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飞行学员需分期偿还航司垫付的全部费用。相关情况请参照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书(顺丰航空有限公司)。
3.除顺丰航空之外,其他学生的培养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飞期间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北航飞行学院咨询电话:沈老师010-61716505
北京、河北(国航):费老师010-64599090;钱老师010-61462278;康老师010-64596895
重庆(国航):冯老师023-67152891
北京(东航):杨老师010-81670528,13331041765
上海(东航):陈老师021-22331805,13764266374
安徽(东航):刘老师0551-63776088,15056220771
湖北(东航):陈老师18571782320
山东(东航):孟老师0532-82932095,15621195530
陕西(东航):魏老师18049299175,张老师17791924350
北京、河北、山东(南航):居老师010-53377905
辽宁(南航):任老师024-23198395
吉林(南航):高老师0431-89606073
黑龙江(南航):贾老师0451-88023662
湖北(南航):曾老师027-85300165
广东(南航):刘老师020-28220150
陕西(南航):陈老师029-33264889
新疆(南航):杨老师0991-3804017
京东航空、顺丰航空:沈老师010-61716505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10-82317695
北航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uaa.edu.cn
北航飞行学院网址:https://aviation.buaa.edu.cn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网址:https://mhzf.caac.gov.cn
十、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体检费用自理,考生报名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假冒诈骗等违纪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电话:010-82338830。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书(顺丰航空有限公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3日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书(顺丰航空有限公司).pdf(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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