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于10月5日正式报名,为让广大考生、家长了解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通知》、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贵州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精神,我院将结合报名考试等工作环节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Q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考生在录取阶段修改报名时确认的信息的规定是什么?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Q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已录取的新生延期入学的规定是什么?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Q3、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是什么?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Q4、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是什么?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Q5、硕士研究生就学期间的资助政策是什么?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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