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不断提高体育竞技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202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规定,具有体育专项特长的考生。
二、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数如下:
注:乒乓球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14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已被有关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
三、报考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比赛成绩(满足其中之一)。
1.全国比赛单项(含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前六名。
2.省级比赛单项(含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前三名。
注:
1.报考条件中高中阶段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2025年2月,若超出此范围我校将不予认可。
2.我校认可的全国或省级比赛不包括乒乓球“八大杯”预赛、决赛及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
四、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12:00至2月26日12:00止。
2.报名方式
(1)登录运动员招生综合管理系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照片须为2025年高考报名或高三时期未经过PS的证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扫描并网上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考生不再寄送纸质材料。
①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照片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
②高中阶段(2022年9月——2025年2月)运动成绩证书照片。
③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照片。
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注: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因报名材料不完整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我校将通过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w.hhu.edu.cn)于3月1日前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五、水平测试
乒乓球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均需按要求报名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测试,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全国统测相关安排由国家体育总局另行通知。统测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统测同分比较规则排序。
六、选拔录取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需求、考生体育专业测试结果、高考文化课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1.确定合格考生名单:高考前,我校根据全国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情况,结合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合格名单。
2.确定入围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考生不超过对应招生项目最高招生计划数。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3.高考录取: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限定录取至运动训练专业。
七、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530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要求,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学年(江宁校区、常州校区);750-1400元/生·学年(西康路校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要求执行。相关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八、相关说明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考生认真辨别相关信息,勿上当受骗,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以官方网站发布招生简章为准。
3.考生及所在学校、单位提供的材料务须真实。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规严肃处理。
5.学校设有40余项学生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超过70%。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
6.若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7.本简章涉及相关安排若有变化,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400-025-1915(本科招办)、025-83786646(体育系)
监督电话:025-83786255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hhu.edu.cn)
十、本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