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学制均为四年。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专业(简称艺考类,下同),采用省级统考成绩;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采用高考成绩录取。
招生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表演 | 设计学类 |
计划数(人) | 25 | 27 | 60 |
详见附件,最终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5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设计学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并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3.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控制线;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不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统一排序录取;对于严格区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四、有关说明
1.艺考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中,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不含单列专业)录取最低分者,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二楼西侧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邮箱:wdzsb@whu.edu.cn
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2048
艺术学院:027-68752380,68753557
附件【附件:武汉大学2025年艺考类分省分专业计划.pdf】(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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