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经教育部备案和审批,2023年度全省高校共调整普通本科专业点236个(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点,下同),其中,新增备案本科专业点80个,新增国家控制本科专业点8个,新增目录外新专业点3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专业点3个,撤销本科专业点129个。全省68所普通高校设有415种本科专业3569个专业点,现将2024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方案,加强专业调整优化统筹,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紧密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紧缺人才需求,加快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要切实加强对新设专业的建设、管理和质量评估,加大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实验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建设力度,持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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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