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南农业大学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坐落在素有“花城”美誉的广州市,土地总面积8261亩,其中天河五山校部4457亩,增城教学科研基地3804亩。学校建筑总面积140万平方米。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形成了“五湖四海一片林”的优美环境。
华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业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农、工、文、理、经、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102个本科专业,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作物学入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获批10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植物学与动物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微生物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工程学、免疫学、药理学与毒理学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459人,其中专任教师2398人(正高级478人,副高级864人);院士3人,国家级人才58人,省级人才10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博士生导师320人,学术型硕士生导师895人,专业型硕士生导师1314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秉承“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笃学明德、躬行践履”的丁颖精神,坚持“以农为本不能忘,农业特色要弘扬,走向综合有选择”,守正创新、奋勇争先,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朝着建成农业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勇毅前行。
二、学校性质及学费标准
1.学校代码:10564
2.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3.学费标准:10000 元/年(艺术类专业)
4.住 宿 费:1000-1500 元/年(每间宿舍人数收费有所不同)
三、招生专业及术科考试要求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目前设有8个本科专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专业名称 | 术科考试要求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美术术科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产品设计 | |
动画 |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 |
音乐表演(钢琴或声乐) | 音乐术科统考 |
表演 | 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考生报考要求 |
四、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钢琴或声乐)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将于2023年6月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表演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五、录取原则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钢琴或声乐)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可于2023年6月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的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六、监督机制
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若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艺术类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5283652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表演
表演专业入学一年后分为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表演(时尚编导方向)、表演(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方向)培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服装及广告表演、人物形象设计、时尚编导、礼仪培训等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掌握时尚展示、时尚传播和品牌推广等相关理论知识,具备良好的时尚触觉和敏锐度的创新型、复合型表演艺术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时尚传媒、演艺公司等单位从事时尚造型设计、服装模特、平面及广告模特、电视主持、时装秀编导、模特管理与经纪、时尚编辑、表演艺术教育、时尚活动策划与推广等工作。
二、招生人数及考生类型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考生类型 |
表演 | 80-90人 | 广东省考生持有广东省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才能报考,录取时按艺术类校考投档。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办规定执行。 |
三、考生报考要求
考生应认真查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规定及我校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请勿报考,否则成绩无效。
(一)校考招生对象及条件
1.校考地区:广东、香港、澳门、台湾。
2.广东省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须先获得广东省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才能报考。考生获得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资格后,高考录取投档文化分按艺术类校考划线投档。香港、澳门、台湾考生,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的条件,且必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
3.参加表演专业校考的考生,要求身高女1.65m以上(含1.65m),男1.78m以上(含1.78m),五官端正,形体、气质佳,普通话标准。
4.形体测量身高没有达到最低身高要求的考生按不合格处理,请考生慎重报考。
5.校考考试时间、地点
根据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将在以下两个方案中选择其中一个方案进行:
方案一:现场考试。
类型 | 考试地点 | 报名地址(网址) | 报考时间 | 缴费时间 | 考试时间 |
表演 | 广东广州 校内 |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cau.edu.cn | 2023年2月 9-12日 | 2023年2月14日 | 2023年2月17日 |
方案二:网上考试。
类型 | 考试地点 | 报名地址(网址) | 报考时间 | 缴费时间 | 考试时间 |
表演 | 网上考试 |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cau.edu.cn | 2023年2月 9-12日 | 2023年2月 14日 | 2023年2月20-28日 |
若进行网上考试,届时网上考试方案将另行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6.报名方式/费用:考生须提前网上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费:200元/人(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身份证信息一栏,华侨考生填写护照号,台湾考生填写台胞证号,香港、澳门考生填写回乡证号。
7.广东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广东省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华侨考生必须携带护照,台湾考生必须携带台胞证,香港、澳门学生必须携带回乡证方可参加考试。
8.考试内容与形式(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术科校考考试大纲):形体测量、形象考察、语言测试、表演技艺考察、才艺表演考核。(除才艺表演考核外,其它考试环节考生必须穿着考试大纲规定的泳装。)
(二)省统考或省联考招生对象及条件
地区 | 省统考科类 | 地区 | 省统考科类 |
山东 | 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联考 | 河南 | 表演类省统考 |
湖北 | 服装表演统考 | 辽宁 | 表演省统考 |
湖南 | 服装表演统考 | 贵州 | 表演省统考 |
浙江 | 时装表演类省统考 | 重庆 | 表演省统考 |
福建 | 服装表演统考 | 安徽 | 模块五(表演、导演等)省统考 |
河北 | 服装设计与表演类联考 | 吉林 | 舞蹈类省统考 |
江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省统考 | 云南 | 舞蹈类省统考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省统考 | 甘肃 | 舞蹈类省统考 |
备注:以上省统考或省联考招生地区为初定方案,最终招生地区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最终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考生自行查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有关规定、报考条件,按当地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若本招生简章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有冲突,以当地招生办规定为准,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请勿报考,否则成绩无效。
2.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女1.65m以上(含1.65m),男1.78m以上(含1.78m),五官端正,形体、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录取时,高考体检要求身高女1.65m以上(含1.65m),男1.78m以上(含1.78m),高考体检身高不符合条件,将退档不予录取,请考生慎重报考。
四、录取原则
1.文化分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认可校考的广东、港澳台考生必须校考合格,认可省统考地区的考生必须统考合格,认可省联考地区的考生必须联考合格。录取时,考生高考体检要求身高女1.65m以上(含1.65m),男1.78m以上(含1.78m),高考体检身高不符合条件,将退档不予录取。
3.校考考生文化和术科双上线,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7.5×60%+文化成绩×40%;使用统考或者联考成绩录取地区的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办法投档,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文化分满分/省统考或联考满分)×60%+文化成绩×40%。
4.最终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