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江苏省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进一步做好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等8个专业。以上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上海、江苏等17个省份招生,考生报考上述专业只需参加相应省份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我校不组织校考。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视觉传达设计 | 22 |
环境设计 | 40 |
产品设计 | 3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 |
数字媒体艺术 | 25 |
美术学 | 15 |
美术学(师范) | 40 |
艺术设计学 | 22 |
注:1.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以上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考生须参加我校各专业涉及的生源地专业课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各地对应的省级统考类别详见附件1。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3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录取依据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未提供投档成绩的省份,则按照“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若成绩相同,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2
网 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suda.edu.cn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http://ysxy.suda.edu.cn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六、其他说明
1.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预交学费748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生•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大学2023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涉及生源地专业课省级统考类别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