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在川招生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确保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严格规范管理,推动考试招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考试招生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保障高考安全稳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各地要严把考试入口关,强化入场安检,坚决防止考生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严把考试监考关,加强监考巡考,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化赋能考试管理,结合实际升级标准化考点,实现实时智能巡查巡检全覆盖、“智能安检门”全配备基础上的升级完善、无线电信号屏蔽全覆盖、手机不得带入考点全落实、考务培训考核全覆盖,采用降低考点内手机信号频率、限制手机网络自动优化等措施,坚决筑牢“六位一体”防护网。各地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确保“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加大考试招生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涉招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强化招生录取监督。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各高校要加强党对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招生部门、招生工作人员(含外派招生宣传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监督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要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公开招生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
健全应急处突机制。各地各高校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态势感知,针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灾害事故等,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模拟演练,用工作的确定性防范化解风险的不确定性。高考及招生录取期间,各地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协调处置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告省招考委。
三、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
实施各类专项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往年被前述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继续实施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优师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
做好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结合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居住证制度实施情况,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措施。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研究和设计,在中考报名、高中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加强高考报名政策宣传解读,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让学生和家长熟知了解,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
严格资格审核。各地要根据各类别计划的报考条件和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省统计局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教育、公安、民族宗教、统计和招生部门以及集体报名单位对考生资格共同审核、共同把关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各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等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省高考加分改革、推广通用语言文字改革要求,全力做好改革落地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考试、录取等,确保安全平稳。要进一步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同联动。指导中学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开足课时,不得组织学生提前选科。构建科学、系统、贯穿高中全程的指导体系,加强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和发展指导,帮助学生结合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优势特长,理性选科选考。高校要加强与中学的育人衔接,帮助学生加强对学科专业、科技前沿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高校要优化招生工作方案,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严控大类招生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优化专业组设置,将关联度高、培养要求相近的专业编入同一专业组,合理控制同一专业组的专业数量,提升考生专业志愿满足率。
持续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加强教考衔接,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和素材选取,融入科技前沿动态,浸润人文教育元素,加强项目式、探究式的真实情境问题设计,更好考查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
加强和改进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明晰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定位,严格规范强基计划等各类招生校考工作,探索更加科学、有效、多元的评价办法,提升人才选拔的科学性、精准性。推进选育一体,强化资源配置和核心育人要素建设,构建招生培养就业有效衔接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招考办法、命题管理、组考方案、评分规则等一系列校考规章制度。
完善和规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有序推进职教高考改革,进一步优化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安排对口招生、高职单招、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等分类考试招生规模,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加强教考衔接,进一步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畅通职业教育升学渠道,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更好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高职院校招考工作秩序,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提前招揽生源。
五、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招生环境
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各地要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加强考试期间治安、出行、食宿、医疗卫生、噪音治理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暖心舒心良好氛围。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落实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严格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发布和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进一步引导扭转功利化、短视化倾向。除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必须向社会公示的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外,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高中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班级群或家委会等各类方式统计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某某数量或质量替代等隐喻方式)公布、宣传高分考生成绩统计信息、录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高考状元”“高分考生”“高考成绩屏蔽生”“清北率”“录取率”等),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及录取率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优化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要积极运用教育部“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四川省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志愿填报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健全由业务能手、骨干教师、招办主任、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志愿填报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利用专题讲座、视频直播、电话咨询、集中答疑等多种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大对一线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保障考生自主填报权利,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谨防招生诈骗陷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有偿志愿填报服务。
附件: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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