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拟将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属性由“民办非营利性”变更为“公办”,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据实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1793707,工作邮箱:fzghc@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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