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大理学院更名为大理大学的函》(教发函[2015]67号),正式批准大理学院更名为大理大学!这是令大理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激动振奋、欢欣鼓舞的喜事,是建校37年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教育部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研究决定,同意大理学院更名为大理大学。大理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教育部要求大理大学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强化学校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质量、科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云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更名大学寄托着社会各界的发展共识,凝聚着大理学院人心中的梦想和大理州各族人民的共同夙愿,饱含着全校师生的砥砺耕耘。更名后,学校将立足大理、服务滇西,面向云南及周边地区,秉承“融四海文化、铸大学精神”的理念,“博学达真、大德至理”的校训,“至诚尚行、求实创新”的校风,努力把学校建成云南先进、西部地区有广泛影响、南亚东南亚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性高水平综合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