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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严格按教育部、省招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实行“学院负责”的录取体制。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由学院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

  4、录取方式和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2)学院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1﹕1)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5、录取:

  (1)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原则上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在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单科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2)英语专业: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均须有口试成绩,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为中等以上;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按所报第一志愿英语单科成绩的120%划定。

  (3)艺术类招生按相关省份政策执行。

  (4)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颁发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学费按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邮 编:241008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电 话:0553-5771509

  E-mail :wjxyzsb@163.com

  网 址:http://wjxy.a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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