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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5-15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老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新校区: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25.2万平方米,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868万平方米, 专任教师152人, 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6人, 教学仪器设备值1810万余元, 图书1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三、专业设置说明

  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 经济学类 4 理工类 经济学
110200 工商管理类 4 理工类 管理学
0806 电气信息类 4 理工类 工学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4 理工类 工学
0802 材料类 4 理工类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理工类 工学
081801 生物工程 4 理工类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学类 理学
0803 机械类 4 理工类 工学
0201 经济学类 4 文史类 经济学
110200 工商管理类 4 文史类 管理学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学院实行按学科类招生。学生入学2年后,根据学校规定、市场需求、依本人成绩自主选择专业。

  各学科类含如下专业:

  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毕业证书,加盖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印章。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电气信息类学费为12000元/学年·人,其余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为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助学措施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奖助学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调档比例11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的考生。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录取时设1-2、2-3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6.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389612、89389031、8938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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