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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报考指南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22-10-18  文章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作者:未知

  一、招生对象

  1.生源地范围: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即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长阳县、五峰县等10县市。

  2.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本计划:

  (1)上述生源地范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

  (2)上述生源地范围且报名时户籍、人事档案均在湖北省内的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如考生已就读高校第二学士学位视作非在职往届考生,其户籍、人事档案可在就读高校);

  (3)上述生源地范围且报名时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仍在上述10个县市的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在上述10县市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上述10县市的汉族在职考生。

  (4)在鄂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在职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在职考生。(不限生源地、不限民族)

  二、报考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湖北籍考生,根据以下考生类别分别提交相应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在原地未迁移至高校的)首页地址页、本人页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已迁移至高校)的本人页;

  (3)考生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或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4)《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

  2.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首页地址页、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书;

  (4)本人人事档案在湖北省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我省毕业高校)托管的档案托管协议书或档案托管(存放)证明(有签章);

  (5)《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就读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并报考本计划的考生视同非在职往届考生,如档案、户籍已转至就读高校,需另提供《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并由所在高校就业工作负责职能部门出具在校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未就业及托管档案的证明。

  3.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汉族在职考生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在职教职工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首页地址页、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书;

  (4)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工作年限、工作职务(岗位)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签章);

  (5)《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在职考生单位意见”栏需所在单位签章(所在单位也可在此栏填写同意报考意见)。

  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在职考生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首页地址页、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书;

  (4)所在西藏自治区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工作年限、工作职务(岗位)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签章)及与西藏自治区、招生学校分别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5)《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在职考生单位意见”栏需所在单位签章(所在单位也可在此栏填写同意报考意见)。

  三、报考资格审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资格审核工作采取网络审核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或传真等其他方式办理资格审核。

  1.网上提交审核资料。考生本人登陆我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网址http://ssmzggjh.hubeiyanjiusheng.com/bm/),点击“开始信息审核”——注册“个人用户”登录信息(注册使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需与报考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致)——登录系统后,阅读并签署承诺书——考生根据报考身份严格依照审核系统有关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与以上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的扫描件。相关证件、材料等一律按A4幅面大小、全彩制作成PDF格式扫描件。考生在提交个人信息或证明材料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

  (1)经审核通过,于3个工作日内在审核系统内生成加盖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湖北生源资格审核专用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PDF格式电子件,考生自行登录审核系统下载登记表后彩色打印用于报考。

  (2)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如需补充材料,审核人员通过系统将审核结果、不符原因和有关要求反馈考生,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再次进行审核直至通过;如不符资格不能报考,在审核结果中明确反馈考生。

  (3)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填报审核信息及审核材料、未发现错填或漏填有关信息、未查阅审核结果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或无法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领取考试校验码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领取考试校验码;报考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考试,无需领取校验码。

  2.湖北籍考生领取校验码流程:

  (1)在湖北省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上述有关要求完成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审核系统同时生成校验码,考生自行登录审核系统查阅校验码。

  (2)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持我省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彩色打印件(一式1份)到考试所在地领取校验码,具体领取事宜和要求向当地省教育厅(教委)或省教育考试部门咨询。

  3.外省生源地考生在湖北省参加考试领取校验码流程:

  经生源地当地省教育厅(教委)审核通过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省审核系统——选择“已在外省审核”——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件(A4幅面大小、全彩制作成PDF),于3个工作日内登录审核系统查阅领取校验码。

  五、提交材料及领取校验码时间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材料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22日每天9:00-18:00。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材料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天9:00-18:00。

  3.校验码查阅领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25日每天9:00-18:00。

  六、签订定向协议

  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于2023年9月30日前,由本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持盖有招生单位(即录取高校或院所)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一式五份)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模板)》(一式四份)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协议书内容必须与教育部下发协议书完全一致。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不得违约。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正门北侧)。可乘武汉市地铁2、8号线至街道口地铁站从L出口出站,或乘576、586、817等公共汽车到珞狮路理工大公交站,乘401、521等公共汽车至武珞路街道口公交站后步行前往。

  七、有关事项

  1.公示。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适时在审核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2.政策咨询

  (1)湖北籍少骨计划资格审核咨询QQ群:745118738、216747963。

  (2)资格审核及校验码领取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27-68880351。

  (3)就业政策、定向协议签署、毕业证及就业手续等有关问题咨询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4009027110。

  附件: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 点击查看

  湖北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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