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计划录用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所报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参加我局系统面试的考生,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于2月11日17:30之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通过传真发送到0731-5510689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mpalwh@sina.com(格式见附件二)。逾期如未进行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现场资格审查
2月13日8:30-17:30到湖南省长沙市金赋大酒店(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号,侯家塘新一佳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公共科目准考证主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其他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试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学历、学位、英语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共科目准考证主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报考职位要求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09年2月14日—15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8:30进行面试抽签。证件不齐者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录用资格。(具体面试日期见附件三)
(二)面试地点: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长沙市劳动西路460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并请保持联系电话通讯畅通,便于我们及时与考生联系。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更新资料。
2、对于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度,提供虚假资料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3、面试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体检、考核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相关事项请关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联系电话:0731—551068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