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含调剂)
2009年度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已于1月9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统一公布(http://www.mohrss.gov.cn/mohrss/gwy2009/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090109131637.html),经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于1月19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统一公布(http://www.mohrss.gov.cn/mohrss/gwy2009/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090119143135.html),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阅。
二、面试日期
2009年2月11日至2月15日集中进行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时间由各招录调查总队自行决定,详细参看附件,请考生在面试确认时进一步确定。
三、面试确认
没有进行确认的入围面试考生请务必于2月8日17:00之前通过电话方式与各招录调查总队进行面试确认。逾期没有电话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要求
(一)面试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入围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各招录单位要求准备面试。
(二)面试时间: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本人面试当天上午8︰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请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本人面试当天下午12︰50之前报到,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及考场。
具体面试时间及专业考试时间以招考单位公告或确认时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所需材料:考生在面试前须提交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请广大考生提前合理安排行程,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严格按照面试确认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各调查总队。
特此公告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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