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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系统09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2-05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08]79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国公局发[2008]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拟录用人数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以及经过调剂后,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面试入闱人员在2月11日前,通过电话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2月12日9:00—18:00,2月13日9:0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十三楼会议室
3、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
(4)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
(5)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6)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7)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2月14日至15日(具体面试时间在资格审查时通知考生),每天上午9时开始,下午13时30分开始。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提前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对上午8时50分或下午13时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西宁市文化街11号)。考生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4、综合成绩计算: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009年2月17日在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一楼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3、体检结果为一次性确认。无特殊情况不组织复查。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致使体检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取消录用。
4、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五、有关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3、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予以辞退。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面试。
2、考生面试、体检期间,食宿、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免交考务费用。
3、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如对以上招考工作内容有疑问或有情况需要反映者,可以书面、传真或来电形式与青海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文化街11号,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电话:0971-8227996,传真电话:0971-8227996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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