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近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2008届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并提供相关保障待遇。 福州大学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将对到村任职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配套安家费1000元;对到村任职且服务期满1年的贫困毕业生,给予1000元至5000元补助,直接用于偿还第一年的国家助学贷款。 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工作满3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如报考福州大学研究生,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免修实践环节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