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08年军队院校、国防生统一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职责分工
(一)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和市、县(市、区)招生办提供军队院校、国防生面试考生名单。市、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向当地人武部提供政治考核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本人。
(二)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人武部负责考生的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
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程序
(一)6月29日,提供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考生名单。同时将名单下发到考生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在6月30日前,由市、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向所在县(市、区)人武部提供政治考核名单,并根据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考生的政治考核与军人职业适应性检测同步进行。
(二)6月30日,做好面试前的准备工作。有关军队院校、国防生工作人员进驻面试体检点(杭州市杨公堤27号陆军杭州疗养院);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面试准备工作。
(三)7月1日开始,面试工作分期进行。各市考生面试时间大体安排如下:
各设区市 面试报到时间 面试开始时间
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 7月1日上午10:00前 7月1日上午10:30
温州、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 7月2日上午10:00前 7月2日上午10:30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时到杭州市杨公堤27号陆军疗养院报到。
省军区招生办负责按统一规定程序组织协调对考生进行面试。军队院校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面试合格的考生,在《浙江省2008年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情况登记表》,见表一)的“面试结论”栏内打“√”,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对面试不合格考生在“面试结论”栏内打“×”,并在“不合格原因”栏内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各招生院校对面试结论均应予以认可,不得再自行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合格与不合格的考生也应在《考生情况登记表》的“体检结论”栏内填上相应的符号,并对不合格的考生在“不合格原因”栏内注明原因。《考生情况登记表》在7月7日前报送到省军区招生办。
(四)7月8日前,完成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省军区招生办对《浙江省2008年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情况登记表》进行审核盖章,并将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按“浙江省2008年军队院校、国防生上线考生信息库格式”(见表二)要求输入考生信息库(报考国防生的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单独输入),在7月8日,连同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的《浙江省2008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34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