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院校名称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10)。
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专业群立项单位。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第二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制:三年。
行政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双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考试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管理。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均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是学院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考试、录取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备案的招生专业进行招生,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45个,招生计划总数13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发布为准。
2025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三年 | 6000 |
2 | 旅游管理 | 三年 | 6000 |
3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6000 |
4 | 市场营销 | 三年 | 6000 |
5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三年 | 6000 |
6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6000 |
7 | 工程造价 | 三年 | 6000 |
8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6000 |
9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10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6000 |
11 | 软件技术 | 三年 | 6000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6000 |
1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6000 |
1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6000 |
1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00 |
16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6000 |
17 | 电子商务 | 三年 | 6000 |
18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6000 |
19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6000 |
20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三年 | 6000 |
21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6000 |
2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23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24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6000 |
25 | 药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6000 |
26 | 中药制药 | 三年 | 6000 |
27 | 健康管理 | 三年 | 6000 |
28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三年 | 6000 |
29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6000 |
30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000 |
3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6000 |
3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6000 |
3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6000 |
34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6000 |
35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三年 | 6000 |
36 | 畜牧兽医 | 三年 | 6000 |
37 | 动物医学 | 三年 | 6000 |
38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三年 | 6000 |
39 | 宠物医疗技术 | 三年 | 6000 |
40 | 畜禽智能化养殖 | 三年 | 6000 |
41 |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 | 三年 | 6000 |
42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三年 | 6000 |
43 |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6000 |
44 | 园艺技术 | 三年 | 6000 |
45 | 水利工程 | 三年 | 6000 |
第六条 报名条件
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办[2024]24号)要求,凡符合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七条 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1.报名网址
考生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
3.院校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5:00。
第二阶段:2025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5:00。
(2)填报方法:考生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 ),进入 “ 网报中心 ”,选择“ 黑龙江省 2025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 ”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第一、第二阶段考生可分别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单独招生组织及宣传工作。
第九条 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试
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3月8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2.测试时间:
第一阶段:
2025年3月8日本人持身份证到学校现场确认,2025年3月8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8日,9:00-11:30 语文、外语
13:30-18: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二阶段:
2025年3月22日本人持身份证到学校现场确认,2025年3月22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2日, 9:00-11:30 语文、外语
13:30-18: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3.综合测试形式及内容
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300 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1)文化基础测试:
满分为2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语文、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两科合为一张试卷考核。重点考核高中综合知识,分值构成为语文150分、外语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职业倾向和专业潜在素质。
4.测试地点: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学主楼。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
2.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
3.对符合要求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匹配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同分末端考生,总分相同时,同分末端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相同时,语文得分高者优先。
第十一条 综合测试结果公布及预录取查询
第一阶段:2025年3月13日前在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学院官网(www.hnyjj.org.cn)使用个人身份信息查询。
第二阶段:2025年3月22日有剩余招生计划,学院按要求组织第二阶段测试,第二阶段单招综合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在3月26日前通过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可登陆学院官网(www.hnyjj.org.cn)使用个人身份信息查询。
第十二条 其他要求
1.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
2.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报名和考试。
3.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审核
学院按要求对单独招生入学报到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考试纪律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招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考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五条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邮编:157041
学院网址:www.hnyjj.org.cn
电子邮箱:nyjjzsb@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453-6402067
咨询电话:0453-6402363 0453-6402419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