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目前,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MFA)、工业设计工程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业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艺术类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为动画专业和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四个专业),学制四年。不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区、市)按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区、市)只招收文科或历史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
2023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6个省(区、市)计划招生235人,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23年各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
四、录取办法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考生的文化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成绩为准,包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收费及监督
1.学费收取标准按2023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22年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按学年缴纳,每学年为7150元,学分学费按当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每学分为80元)。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
3.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58号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立德楼301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 0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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