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外语能力突出、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2.具备教育部规定的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资格;
3.经就读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外语类保送生25人,招生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法语和日语方向)。
三、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26日14:00至2023年1月6日17: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完成报名申请,按系统要求将报名材料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所有签字位置须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2)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且清晰可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2.材料初审
(1)我校将根据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及测试公告将于2023年2月28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2)初审合格考生请于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1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缴纳报名测试费(依据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和打印准考证。
(3)初审合格并网上缴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类保送生测试。
3.选拔测试
测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具体安排见测试公告)
测试科目:可选择测试英语、法语或日语
测试项目:外语笔试(含阅读与写作、听力测试等)和口语面试
4.确定资格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划定资格线并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相关学生信息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5.录取就读
(1)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送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并办理录取手续,保送生录取通知书将于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寄发。
(2)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四、监督机制
1.我校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按有关规定公示入围我校保送学生名单。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保送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招生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招生简章。
3.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23年的保送生招生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58号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立德楼301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 0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附:2023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
天津外国语学校
南昌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
太原外国语学校
郑州外国语学校
长春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
上海外国语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
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原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南京外国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
杭州外国语学校
重庆外国语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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