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学院 | 专业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1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历史或物理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类 | 历史或物理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 | 历史或物理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工商管理类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
4 | 法学院 | 法学 | 历史 | 历史或物理 | 不限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类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 | 化学 |
6 | 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7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8 |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 计算机类(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9 | 弘毅学堂 | 金融学类(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 | 历史或物理 | 物理 | 不限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历史 | 历史 | 不限 | ||
工科试验班 | 物理 | 物理 | 不限 |
备注:资格考生只可填报我校2023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目录中的上述专业,不能填报生源省份2023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