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艺术类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2-12-10文章来源:上海财经大学作者:未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将通过艺术专长和文化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招收项目

  民族乐器类

  (二)报名条件

  2023年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并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乐器特长(乐器种类详见后文“招生计划”),获得社会业余考级最高级;

  2.在高中阶段具有参加民乐团的经历,个人或集体至少取得下述成绩之一: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参加地市级比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0日15:00至2022年12月21日10:00

  (四)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后,选择“高水平艺术团”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wsbm.sufe.edu.cn

  2.书面材料提供

  ①打印由报名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表,考生本人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社会业余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需与报考艺术特长项目一致);

  ③高中阶段所在艺术团出具的在团证明(需与报考艺术特长项目一致且注明在团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④高中阶段参加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与报考艺术特长项目一致)。若为集体获奖项目,另须提供个人贡献部分证书或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复印),报名表作为首页(无需另加封面),在左上角装订。

  请于2022年12月21日17:00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材料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904372 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初审及下载准考证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于2022年12月27日17: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17至2023年2月24日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

  (一)文化测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

  3.测试方式:笔试

  (二)艺术专长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

  2.测试内容:

测试类别 测试内容
民乐类 1.自备曲目一首; 2.视奏简谱一条(大提琴、低音提琴为五线谱)。

  注:测试方案根据当期疫情防控管理最新规定制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艺术团12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收类别 招收项目 拟录取人数
民乐 二胡 0-2
扬琴 0-2
琵琶 0-1
柳琴 0-1
中阮 0-1
笛子 0-2
唢呐 0-1
大提琴 0-1
  低音提琴 0-1
合计 12

  (二)选拔规则

  我校根据艺术专长测试和文化测试成绩折算综合成绩(艺术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根据上述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等公示;通过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给予公示合格考生相关录取优惠政策。

  (三)录取优惠政策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需参加高考,高考成绩需满足如下要求:

  1.尚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省份为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确定的最低录取参考控制分数线)。

  2.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

高考总分 省(区、市) 高考成绩要求
660 上海 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
750 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广东、福建、江苏、重庆、河北、湖北、湖南、辽宁 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
900 海南 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含)

  (四)志愿填报要求

  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按相应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等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达到我校公示的录取优惠政策后,我校即予录取。

  五、监督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 021-65901267(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021-65904550(上海财经大学艺术教育办公室)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