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自备文稿朗诵、才艺展示、指定稿件创作、即兴表达、即兴主持五个科目,总分300分。
一、自备文稿朗诵(45分)
(一)稿件文体以散文、诗歌、小说、故事、台词等为主。
(二)稿件长度均不少于500字,不超过1000字。
(三)自备稿件原则上脱稿展示。
二、才艺展示(15分)
(一)限声乐、编讲故事、曲艺、舞蹈四大类。
(二)声乐、曲艺等因展示需要可自带伴奏(考场不提供音响设备,请自备小型扩音器)。
(三)曲艺、舞蹈等因展示需要换装须向考官说明,允许后可换装展示。
三、指定稿件创作(60分)
(一)考生不得向考官提出任何字音语音、处理风格等问题。
(二)考官除下达开始、停止等指令外,不得有任何暗示性、提示性话语。
四、即兴表达(90分)
(一)考生场内表达时间2分钟以上。
(二)备考时允许考生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准备话题。
(三)考场内完全脱稿,考生不得携带小抄或手机等电子设备。
(四)考官除下达开始、停止等指令外,不得有任何暗示性、提示性话语。
五、即兴主持(90分)
(一)主持时长控制在在1-2分钟之间。
(二)因节目形式或内容需要,可以自带节目道具。
(三)考生不得使用扩音器、耳麦等工具主持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