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演唱、舞蹈与器乐展示四个科目,总分300分。
一、基本乐理(50分)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调式总论、以五声音阶为基础的各种调式、大调式和小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音乐的速度与力度、转调及交替调式、调式变音与半音阶、移调、装饰音。)
二、视唱练耳(50分)
(一)音高模唱
(二)节奏视唱:视读节奏
(三)看谱即唱:唱名法不限,单声部视唱(无升降记号)
(四)说出指定调的正三和弦原位、转位
三、声乐演唱(150分)
清唱一首歌曲
四、舞蹈与器乐展示(50分)
自选舞蹈或演奏一曲,类别不限(有器乐演奏等特长生可在此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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