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來大陸接受高等教育,根據《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和《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學校在2015年繼續招收臺灣學生。
一、錄取條件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臺灣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前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就讀于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回台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均標級的臺灣學生;
3.持有效期限之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大陸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考試(簡稱“聯招考試”)並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臺灣學生。
二、錄取程式
1、申請報名:
a.登陸華南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填寫提交相關資料,或下載填寫附件《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臺灣地區考生入學申請表》,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4月30日。專業選擇可以在網上報名系統的“資料下載”内參考《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招生專業情況總表》,詳細介紹可以在華南理工大學網頁上查詢。
b.列印《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臺灣地區考生入學申請表》。
c.遞交申請材料:將《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臺灣地區考生入學申請表》、“學測”成績通知單影印本、獲獎證書影印本等相關材料一起於2015年5月7日前郵寄至:中國廣州天河五山華南理工大學1號樓216招生工作辦公室(郵編:510640)。
電話:86-20-87110737,傳真:86-20-87111502
2、確定面試名單
我校將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選評審,擇優選出考生參加面試,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考生,入校後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根據面試成績及專業志願酌情調整專業。面試時間安排在五月中旬,具體安排將于五月上旬於本網公佈,敬請關注。
三、錄取原則
1.對於參加臺灣“學測”考試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學測”和面試成績,依據考生志願,確定擬錄取名單,上報國家教育部批准。
2.對於參加大陸“聯招考試”的考生,我校將在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於七月上旬實行網上錄取。
3.凡報考我校的臺灣考生不能同時以內地學生身份報考普通高考,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上述辦法將以國家教育部2015年的最新規定為准。
四、身體檢查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五、學費及生活費
1、學費
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160元/生·學年(其中,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1-2年級5160元/生·學年;3-4年級16000元/生·學年);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4560元/生·學年(其中外向型人才實驗班1-2年級按物價局當年核定標準收取;3-4年級按合作高校學費標準收取);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
普通學生宿舍: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二級學生公寓:75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一級學生公寓:900—12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引資新建學生公寓:13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1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引資新建學生公寓(大學城校區學生公寓):15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
收費標準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為准。
3、膳食、書籍、文具等其他費用均由學生自理;學生在校期間可以享受公費醫療。
六、本招生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諮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報名網址:
http://121.8.154.219:9492/ispark-scut-web/KsLoginAction.action
招生工作辦公室聯繫方法:
電 話﹕86 20 87110737
傳 真﹕86 20 87111502
電 郵:j2zb@scut.edu.cn
網 址﹕http://www.scut.edu.cn/ admission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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