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考试于2015年3月21日顺利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经研究,我校按照招生计划1:4的比例原则,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择优确定2015年艺术类各专业(方向)合格考生。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自3月30日起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点击查询成绩(稍后开通)
点击查询湖北、湖南、广西设计学类成绩(稍后开通)
公示无异议后,4月6日起合格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武汉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合格通知单》。
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诉、投诉或举报请按以下渠道进行:
(1) 咨询、申诉:027-6875 4231(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 申诉或举报: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jwo@whu.edu.cn(武汉大学监察部)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合格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对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以及录取办法按招生简章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2015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