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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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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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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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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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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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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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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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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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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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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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专业,计划招生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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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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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限招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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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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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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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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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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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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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2.考生须参加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我校认可上海市加分政策。考生统一文化考试分数达到条件,进入我校自主测试名单后,还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院校自主测试。
3.学校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加权后总分为录取依据,其中统一考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学校自主测试按40%计入总分,即录取总分=统一文化考试*60%+学校自主测试*40%。
4.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不超过公布计划数2倍的数量确定自主测试人选并发放测试通知。
5.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排序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候补名单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0%。同分情况下,依次参考折算后的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折算后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6.我校于2015年2月17日在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名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并同时公布考生到我校正式确认的时间地点。最终录取名单以考生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正式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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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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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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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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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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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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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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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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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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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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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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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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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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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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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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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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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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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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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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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测规则:
1.面试时间
2015年2月14日—2月15日
2.面试地点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松江校区
3.面试指南
学校自主测试由英语语言综合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两部分组成。
英语语言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英语听力理解能力、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翻译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测评主要考察学生心理素质与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理解沟通能力、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学生各类考级和竞赛获奖情况。
4.其他
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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