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录取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招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41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 提档比例:按各省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 投档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投放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 学院根据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4、 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院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5、 考生进校后满足专业调整要求。
6、 我院各专业有选科要求。.
7、 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标准执行。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 600元/年。
第七条 助学措施
1、奖 成绩优异者可获奖学金。
2、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以外,学院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补 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困难补助。
4、减 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极差且学习优秀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
我院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成绩达到毕业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名胜区[仙女湖校区] 邮编:338015
电话:0790-6855162 传真:0790-685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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