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动态 > 艺术招生

上海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艺术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划定与录取规则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7-09文章来源:上海音乐学院作者:未知

  海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划定说明与录取规则

  一、录取分数线划定说明

  (一)我院文化课分数标准(音乐学专业方向除外)

  1、上海市文科:229分; 上海市理科:226分;

  2、外省市文科:273分; 外省市理科:270分;

  注:(1)音乐学专业方向文化课分数标准

  上海文科345分、上海理科341分

  全国文科411分、全国理科406分

  (2)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90%

高考文化成绩

×1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80%

高考文化成绩

×2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二)江苏省成绩折算办法

  将6门学业水平测试相应等级的中间值成绩中,取4门中间值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相加后除以4乘以3,所得分数加上折算后的语、数、外3门成绩(以满分150分为折算基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标准同全国卷文、理科分数标准。

  二、录取规则

  1、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后,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标签:高校招生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