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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7-12-07  文章来源:www.gkzxw.com  作者:编辑员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教学司字[1996]43号文件),我校于1996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2008年元月将举行“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第十三届)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面试”。届时,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对考生的艺术素质进行测试。现将有关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艺术特长项目


声乐(美声、民族)、舞蹈(民族、芭蕾、现代)、西乐(弦乐、铜管、木管、打击)、民乐(弹拨、拉弦、吹奏、打击)、键盘(钢琴、手风琴)、主持、戏剧(曲艺、话剧、京剧及其他地方戏种)


二、面试对象及报名条件


1.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2.民族乐器:业余八级以上


3.西洋乐器:业余八级以上


4.键盘乐器:业余十级(中央音乐学院考级为演奏级)


5.舞蹈:身高女1.60米以上,男1.70以上。民族、芭蕾、现代舞均可。参加过大型演出及比赛获奖者优先。


6.声乐:获市级以上比赛奖项,有钢琴特长者优先考虑。


7.主持、戏剧、京剧及其他地方戏种:具有相应的良好艺术修养和水平,参加过大型演出。


注:1.需附相关考级证书。无相关证书但具有同等水平的考生亦可。


2.以上各专业考生必须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艺术经历。(舞蹈、主持、戏剧的考生需寄付演出材料及影音资料)


三、面试日期、地点(2008年1月25日~27日 北京理工大学)

    
12580017:00
126—27
     
体育文化综合馆
体育文化综合馆
     
报到
特长测试

 

注:以考生报到时发放的《面试日程安排表》为准。1月25日上午11:00家长考生见面会。


四、报名方式


1.请详细填写《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第十三届)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可到我校团委和考生所在中学的教务处索取,或从网站上下载: http://admission.bit.edu.cn。每张报名表只可报一项,如需报两项以上,请分别填写报名表,复印有效。


2.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考生所获艺术项目最高级别证书、高中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及音影资料,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我校,收件人:刘亮信封正面左下角请注明“艺术特长报考”字样,并注明报考项目及考生姓名。若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考试现场报名。各种材料请留备份,恕不退还。


3.我校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于2008年1月15日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的则默认为初选通过,可按照学校安排直接参加测试。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五、面试方式及考试要求


1.请按《简章》要求按时前来我校报到,缴纳报名费(含考试报名各项相关费用、评委测试费用、证书制作工本等费用)、领取准考证及相关资料、安排测试时间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到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及二吋免冠照片2张。


2.民族乐器: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简谱)


西洋乐器: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线谱)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视唱与听音(简、线谱)


键盘乐: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线谱及简谱即兴伴奏)


舞蹈:自选成品剧目一个或舞蹈组合,基本功与模仿


主持、戏剧:自备三分钟朗诵、五分钟小品表演或栏目主持(两项必考)


曲艺:要求两个种类节目各一个,如相声、快板等


京剧及其他地方戏种:自备两个唱段


注:1.以上除舞蹈外,音乐素质考核均以抽签方式进行


2.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或剧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3.考生自备服装、乐器和所需音响资料等相关物品。我校备有钢琴、打击乐器及简单音响设备(舞蹈、声乐可使用CD或磁带)。


4. 回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校团委 邮政编码:100081 刘亮 电子邮箱:bayangdashi@bit.edu.cn


咨询电话:010-68913282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五9:00—11:30 14:30—17:00) 传真:010-68912274

 

六、面试结果


1.测试合格者将颁发《北京理工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等级证书》,未通过测试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2.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达到当地招生部门划定的特长生录取线以上。


3.根据考生的艺术水平、文化课成绩以及我校的需求,我校将给部分优秀考生寄发《合格通知书》,在高考(Q吧)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优惠录取。


4.根据考生的艺术水平、文化课成绩,我校将向北京部分学校推荐优秀的考生。


面试期间的旅费、膳食费、住宿费等自理。此通知复印件有效,请互相转告。


学校相关电话:招待所:010-68911191 交流中心:010-68945611


综合服务楼:010-68912187 火车票定票:010-68912871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北京理工大学校团委


北京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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