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高等中医院校之一,是教育部直属、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以人为本的教学方式、古朴幽雅的校园景色、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为考生构筑起了理想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
北京中医药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相关政策,于2008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文理兼收,招收人数为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左右。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考类别及条件:
(一)报考类别:
1、舞蹈类: 民族舞、古典舞
2、声乐类: 美声、民族唱法
3、民族器乐类: 二胡、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笛子、笙
4、表演类: 小品、相声
说明:凡未列出的项目为本年度不招考项目。
(二)报考条件:
1、参加本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08年统一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平测试证书。
2、若本省无统一艺术水平测试,须获得教育部直属高校(重点大学)中的任意一所2008年艺术特长生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平测试证书。
3、舞蹈、声乐类考生应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有独唱、独演能力;舞蹈类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4、民乐类考生应达到业余九级以上水平,有参加乐队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
(一)填写报名表:
请考生从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下载《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每张报名表只可报一项,如需报两项以上者,请分别填写报名表。
(二)上交报名表:
请考生将报名表填写完毕,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后,于2008年1月18日前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艺术专业等级证书、其他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团委(邮寄地址详见附录,请在信封或特快专递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
五、审核与认定:
(一)待考生报名表上交时间截止后,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上交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在符合资格的考生中选拔出部分优秀者,认定其具有我校2008年艺术特长生资格。对获得资格的考生,我校团委将对其进行通知,对于未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2008年3月底前,我校将获得我校2008年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上报至教育部备案,并在“阳光高考(Q吧)”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最终正式公布获得我校2008年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
(三)为严肃我校招生计划严肃性、规范性,我校将与获得我校2008年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签署《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北京考生,请于2008年3月10日前,到我校签署协议。对于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外地考生,请于2008年3月14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下载协议并函签协议,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我校团委(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六、录取:
(一)获得我校2008年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参加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三)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给予考生分数优惠,即达到当地当年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本科线),即予录取。
专业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区)的调档线,学校将在其实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后,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录取。若未达到我校调档线的考生,应服从学校对其进行专业录取。
七、其他要求:
(一)考生上交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或特快专递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
(二)获得我校2008年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应在高考成绩公布一周后,及时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相关信息(姓名、考生号、省份、高考成绩)以快递或传真方式告知我校团委(具体联系方式见附录)。
(三)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必须无条件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并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团委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590;64286253(传真)
联 系 人:吴老师、许老师、王老师
咨询时间:每周一、三、五 14:00-17:00
E-mail: bjcmyouth@163.com
请有意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认真阅读上述内容,本文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