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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需评估的高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3-26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87个本科专业和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1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616个本科专业和1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9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5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2010年教育部需评估的高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招生)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安徽省 蚌埠医学院 100401 口腔医学 五年
河南省 新乡医学院 100401 口腔医学 五年
河南省 黄河科技学院 100301 临床医学 五年
广西自治区 广西中医学院 100507S 壮医学 五年
青海省 青海大学 100401 口腔医学 五年
新疆自治区 新疆医科大学 100508S 哈医学 五年
重庆市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630102 口腔医学 三年
贵州省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630101 临床医学 三年
贵州省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630102 口腔医学 三年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标签:教育部   评估   高校   医学类   专科   专业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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