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部署会,部署拨款定额改革,研究做好试点工作。
拨款定额改革要求学校自主划分专业类别,即科学合理划分鼓励性发展专业(A类)、一般性发展专业(B类)和限制性发展专业(C类)。在确保参加改革试点高校定额拨款总规模有一定增长的基础上,对A类专业,省财政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核定学生定额经费;对B类专业,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不进行浮动;对C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逐步核减学生定额经费。该项改革将有力促进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对拨款定额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首批参加试点的十所高校的校领导做了表态发言。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教育厅高教处、财务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各高校关心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解答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