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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再建两三所大学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9-10文章来源:南方网作者:未知

  未来十年深圳计划再建两三所大学。昨天,深圳市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在提高教育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大动作”。

  2015年新增高中学位2.5万个

  会上印发的《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到2020年深圳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到2015年,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5%以上;到2020年,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5%以上。

  《决定》要求,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

  《决定》还提到,到2015年,深圳将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实现新增学位2.5万个;全市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

  设立教育产权交易市场

  昨日进行内部讨论的《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稿)》(下称《纲要》)提出了更多改革措施。

  按初步意见,未来10年,深圳将新建两到三所本科大学,并鼓励创办一批民办高职院校,支持在深圳建设金融、商业、海洋、汽车、网络、新材料等一批特色学院。新建一至两所高职院校,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建独立分校。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建企业学院,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职院校。同时,建立健全教育产权制度,设立教育产权交易市场,建立教育领域社会资本进入与退出机制。

  成立高教发展咨询委 保障办学自主权

  《纲要》在学校管理和发展机制等方面还提出了多种意见。计划成立市高等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依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设立发展基金,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校友、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高校捐赠。建立高校法人财产权制度,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推进民主管理,扩大教授在学校管理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以学术为导向的高校运行机制。

  《纲要》还提出,深圳将积极争取扩大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提高自主招生比例。力争高职院校独立考试,自主招生。引进一到两所香港高校来深联合办学,率先建设深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办学探索区。

标签:教育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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