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坚定决心和远见卓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福建将通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与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实现福建新一轮跨越发展的需要,以建设教育强省为战略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推动福建高等教育科学发展,促进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更加鲜明,建立完善与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相适应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成若干所国际国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加快转变,推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是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先导和动力。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迫切要求把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从外延发展转到内涵建设上,通过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提供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努力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迫切要求优化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效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新需要,迫切要求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灵活性和针对性;适应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需要,迫切要求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高校创新资源与海西建设需求的有效对接,产生一批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适应现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迫切要求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增强办学活力。
二是抓住关键,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更好地为海西建设服务的基本要求。福建高校必须围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积极探索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推动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展专业、课程、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培养一批能适应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组织实施“福建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计划”,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宏观监测标准,建立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实施“福建省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本领。在高校全面推行学生导师制,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帮助,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二期工程”,引导和推动高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施“福建省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基本建设计划”,使新建本科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三是突出重点,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人才是福建跨越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以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生产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在建设宏大的海西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中发挥主体作用。福建高校必须认真研究、主动对接省政府相继颁布的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产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方向,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找准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的结合点,努力为行业、企业发展培养各类创新人才。要认真组织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途径,营造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强、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人才。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福建省高校工程硕士双导师制试点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推动研究生培养与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创新,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
四是强化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
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是高校的重要使命,也是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积极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合理分工,既重视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又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的应用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不断创新产学研用结合的实践模式。充分发挥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作用,组织更广泛的省内外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与海西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形成高校与企业的技术对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广高校产学研用结合的典型经验,推动省内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主动与省内各地市县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全面合作关系。建立推进产学研用结合的政策激励机制,把服务和贡献作为评价高校工作的重要标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要由用人部门来评价,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要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来评价;教师评价注重培养人才的实绩、科研的质量和社会服务的水平,不能简单用论著、论文作为评价标准。加快福州高校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推动闽台高校联合兴办“科技育成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真正使高校成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生力军。
五是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是增强高校办学活力的有效途径。通过组织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建设和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公办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加强高校学术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各类高校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是先行先试,抓好一批高等教育改革试点项目。
先行先试是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的重要途径。鼓励高校积极争取国家级教改试点项目,争取教育部增列我省开展闽台教育合作交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等一批改革试点项目方案,支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争取承担国家教改项目。抓好一批在提高办学水平上发挥示范作用的重点工程,推动一批在服务海西建设上发挥引领作用的专项计划,促进一批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试点项目。引导高校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十项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通过试点项目带动,促进高校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在更加紧密、更加直接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上取得新的成绩。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更给了教育工作者信心和力量,福建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创新思维中转变发展方式,树立新的发展观念,确立新的发展追求,构筑新的发展优势,全力推进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跨越式提升,为福建新一轮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与科技支撑。(笔谈: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教育工委书记 陈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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