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志愿填报
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动态 > 高考资讯 > 综合资讯

教育普考不合格一年内不得评优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9-24文章来源:东南早报作者:赖劲松

  (记者赖劲松)今年11月,全省将开展教育系统普法考试考核,与教师评优晋级直接挂钩,不合格的教师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全省所有高校和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以及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本次考试,考试考核内容来源于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教师法治教育读本》。本次考试考核结果将记入每位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标签:资讯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