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省音乐类统考已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考生成绩情况,划定2008年安徽省音乐类合格线为38分。
考生从即日起可登录安徽招生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并可到当地市招办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
今年我省首次划定音乐类统考合格线,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可凭此证参加省外院校组织的音乐类专业加试。合格证上不仅提供了总分排名,还提供了声乐、器乐等单项排名,以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
全国43所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音乐类专业加试(校考),将于2月13日至3月14日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进行(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考试日程安排参见《2008年省外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在皖设点考试安排表》(可登录安徽招生考试网查询http://www.ahzsks.cn/),参加这些学校专业加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报名或于1月31日至2月4日网上报名(http://swysbm.ahzsks.cn)。省外其他院校具体专业加试安排请查询院校网站。
省考试院特别提示:取得合格证仅表明考生达到了参加音乐类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考生能否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文化考试成绩及排名、填报志愿情况及所报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和办学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音乐专业省统考已达合格线的考生,并不意味着艺术类专业就可录取。而省统考未达合格线考生,还可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校考专业,或者报考普通文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