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所高校拟"瘦身", 内容包括精简领导干部职数、机构和清理教职工队伍等
记者昨天(21日,下同)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即将对13所普通高校实行"精兵简政"。
日前,省编办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省属高校"三定"工作的通知》,此次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将涉及我省13所高校,包括4所中央划转省管的高校: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淮北煤炭师范学院;8所升格为本科的省属高校:皖西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巢湖学院、黄山学院、铜陵学院、滁州学院、宿州学院、池州学院;以及1所由成人学院改制的普通本科高校:合肥师范学院。
该通知明确,此次"瘦身"将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学校原有的各类机构和人员进行清理,尤其要规范各类机构的职能界定。对不按规定设置的机构要坚决予以撤并,对职能相近的或重复设置及规模过小的机构予以合并。
同时,将严格按照《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对高校教职工进行全面的清理,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认真清理占用和变相占用高校教职工编制的各类人员,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高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关于领导职数问题,通知明确高校党政管理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和专职科研机构的领导职数按1至3名配备,根据管理范围和工作需要具体核定;教学院系领导职数一般按2至4名配备(含专职和兼职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