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将大学毕业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签订短期合同、不上任何保险;一些企业要求应聘大学生在所谓“实习期”内进行课题研究,在课题完成后便结束“实习期”,侵占其研究成果……
谈起这些大学毕业生权益受侵害的状况,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感到愤慨。“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同时也由于许多大学生缺乏维权意识,不了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此,对大学生就业前的维权知识培训显得尤为必要。”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方在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维权知识教育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在上海,市就业指导中心、一些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和上海市科教工会合作,在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教育中,开展维权知识培训,着力增强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但这种指导课程在全国依然属于个案。
王晓龙委员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列入大学生就业教育规划和政策。同时要把维权知识和工会知识作为大学生就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吸纳工会、企业联合开展对大学生的就业培训和有针对性指导。
“大学生就业同样是民生问题,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不要忽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培养,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王晓龙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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