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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12-19文章来源:人民日报作者:未知

  北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践与思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京郊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简称大学生“村官”),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

  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

  200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提出以选聘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为主要形式,确保3年之内实现“村村有大学生”、力争一村两名大学生的目标。

  为保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顺利开展,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市农村工委、市人事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建立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联席会制度,并在市人事局设立联席会办公室,专门负责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具体工作。

  2006年2月,北京市选择平谷、延庆两个区县进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试点。经过4个月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选聘的60名大学生全部签署留任合同。

  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随即全面启动200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13600多人报名应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层层选拔,择优录取,最终2016人入选,奔赴京郊11个区县,投身新农村建设。今年,北京市再选聘3000名大学生“村官”,招聘地域扩大为13个区县。这批大学生“村官”到任后,京郊3978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目标。明年,北京市计划再选聘3000名大学生“村官”,届时大学生“村官”的总数将达到8000人左右,基本实现一村两名大学生的目标。

  建立选聘大学生“村官”良性机制

  北京市努力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良性机制。从政策制定到方案实施,从试点先行到分步推进,从岗前培训到后续管理,进行了周密设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北京市明确规定:被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其薪酬第一年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第二年平均每人每月2500元,第三年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非北京生源的北京高校毕业生,聘用后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可转为北京市户口;在校期间已通过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可延长至3年合同期满后的6个月,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需要,经面试合格,可优先录用为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在“村官”岗位上工作的年限记入工龄;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年合同期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推荐免试入学,等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极大调动了北京高校毕业生以及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投身京郊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四条通道,拓宽大学生“村官”未来之路。面对各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热潮,有人担忧:几年后,当这些在农村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合同期满,他们新的就业问题如何解决?如果出现大规模的“返城潮”怎么办?对此,北京市在制度安排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对策,提前设计了4条通道: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可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可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奖励;可应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职务,享受相应待遇,或按同类人员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表现优秀的,可列为副处级后备干部。

  预期调控,保证大学生“村官”常量不变。我们预测,2009年后,随着大学生“村官”合同陆续到期,将会有人离开“村官”的岗位,寻求新的发展,这是正常现象。应如何妥善应对这种现象?北京市的基本思路是:2009年后,每年减多少,就补多少,使大学生“村官”总量大体不变,使每村两名大学生的目标在实现后保持动态性稳定。作为北京市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示范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人才支持工程,北京市将把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抓到底,务求实效。

  注重培养,建立“四位一体”运行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引得来”是前提,“留得住”是基础,“用得好”是关键。北京市在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中,除在政策上增强“引得来”的吸引力外,特别注意在“留得住”上动脑子,在“用得好”上下功夫。我们印发了全市统一的《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用合同形式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台了《北京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管理办法》,保证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和参加社会保险得到切实落实。与此同时,涉及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各有关区县及一些乡镇,也分别制定了岗前培训、岗位职责、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相关制度,激励大学生“村官”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争做贡献。多数村和乡镇买电脑、装电话、配自行车,为大学生“村官”尽可能创造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许多乡镇实行“一带一”制度,为每个大学生“村官”指定一名干部负责专门指导,促使他们更好更快地成长。我们计划制订和发布全市统一的大学生“村官”岗位责任制,规定大学生“村官”能干什么,需干什么,该干什么,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的职务行为。目前,北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整体上发展健康,运行良好。我们设想,通过建立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四位一体”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促进大学生“村官”成长,使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在本职岗位上得到锻炼,为今后的事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选聘大学生“村官”意义深远

  选聘大学生“村官”是推进京郊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需要。

  为新农村建设输送生力军。目前活跃在京郊的2000余名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努力工作,被村民形象地称之为政策宣传员、决策咨询员、科技普及员、信息调研员、档案管理员、村务协管员、文化小教员、活动组织员。他们有的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为村里制定发展规划;有的利用自身特长,帮助村里推销产品;有的结合所学专业,在种植、养殖、果树栽培等方面进行试验和探索,帮助村民致富。毕业于法律系的大学生“村官”,还在村里举办普法培训班,创建法律工作室,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诉讼代理人,协助村集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土地承包等合同纠纷。大学生“村官”已成为京郊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为大学生就业开辟新通道。今年北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应聘者达到19014人,报名人数比去年增加6600余人,录取比例超过6∶1。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1800人,占报名总人数的9.5%。这充分说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政策是有吸引力的,大学生对担任“村官”这一就业方式是认可的。许多大学生“村官”在本职岗位上干得有声有色,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前不久,怀柔区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村民对全区154名大学生“村官”全部投了满意票。大学生“村官”们在农村找到了用武之地,在人生道路上确立了新的坐标。

  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增添新鲜血液。大学生“村官”有知识、肯动脑、求上进,他们以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身份投入工作,对于尽快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积累基层经验,增长工作才干,是一个十分有利的条件。经过锻炼,从中选拔一些表现突出者充实村、乡干部队伍,对于调整村、乡干部队伍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在延庆县,现已有6名大学生“村官”被选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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