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考察、评议,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为基础整合相关资源设立民政职业大学”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应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58123458、58123355(传真)
邮政编码:100721
附件: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基本信息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基本信息
申报名称 | 建校基础 | 举办者 | 举办地 | 办学性质 | 办学层次 |
民政职业大学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 民政部 | 北京市 | 公办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