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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22-09-18  文章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未知

  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

  第一章 总则

  1.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规范绿色学校创建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制定本评价标准。

  1.2本评价标准适用对象为上海市高等学校,以明确绿色学校创建任务,检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目标,为评选绿色学校提供基本依据。

  1.3 评价标准设置一级通用性指标4项、二级分项指标15项、具体评价条款53项,为绿色学校创建提供综合评价。

  1.4评价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其中,材料审核包括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综合评分等形式,实地考察包括校园踏勘、汇报座谈等形式。

  1.5评价总分为110分,其中包含10分加分项。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授予“上海市绿色学校”称号。

  1.6本评价标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 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条款表

一级 二级 序号 评价条款 分值 小计 合计
一、精神文化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教学 1 开设生态文明相关课程的,有1门计1分,最高2分。 2 4 32
2 在非生态文明专业课程中融入生态文明理念的,有1门计1分,最高2分。 2
(二)学校学期计划体现创建绿色学校相关内容 3 年度计划有创建绿色学校相关内容,充分体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与文化传承的,得2分。 2 6
4 有具体创建举措并认真落实的,得2分。 2
5 学校中长期计划,如“十四五”规划中有绿色学校相关内容的,得2分。 2
(三)利用校内外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传播生态文明知识 6 年度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日常节能、节水、节粮和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的,满3次,得2分;未满3次不得分。 2 8
7 通过线上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经验做法或案例的,信息不少于5条,得1分; 提供10条及以上,得2分。 2
8 年度开设2次及以上生态文明讲座的,得2分。 2
9 设立生态文明类学生社团或志愿者组织的,得1分;宣传活动开展落实较好的,得2分。 2
(四)推进绿色校园示范,组织师生参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绿色实践活动 10 近5年有节能环保项目建设的,运行效果较好,具有示范教育意义的,有1项得1分,最高2分。 2 10
11 年度开展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可回收物利用等相关活动的,不少于2次,得2分。 2
12 年度开展节粮、“光盘”行动的,不少于2次,得2分。 2
13 年度结合生态文明教育开展劳动教育的,不少于2次,得2分。 2
14 年度开展减塑活动的,不少于2次,得2分。 2
(五)组织开展“绿色科技”活动,鼓励师生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 15 学生有生态文明主题的创业创新课题、专业论文、发明创造专利的,每项1分,最高2分。 2 4
16 教师有绿色课题研究或发明创造专利的,每项1分,最高2分。 2
 
二、物质条件 (六)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增加校园绿化面积 17 获得 “花园单位”的,得2分。 2 4 23
18 有立体绿化或屋顶绿化的,得2分。 2
(七)有序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和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19 学校新建建筑或改扩建建筑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得1分;既有建筑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得1分。 2 5
20 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包括照明、空调、维护结构等节能改造的且运行良好的,有1个项目得1分,最高3分。 3
(八)使用绿色节能节水产品,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循环利用 21 空调设备、办公室设备、电开水器都采用节能型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得2分;被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直接得2分。 2 10
22 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的,得2分;达到80%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被评为“节水型学校”的直接得2分。 2
23 厨余垃圾使用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或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的,得2分。 2
24 有循环使用二手书籍举措,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得1分。 1
25 合理合规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颜色、标识规范清晰,得1分。 1
26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废弃电子产品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理的,得1分。 1
27 有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且运行良好的,得1分。 1
(九)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再生水)回用 28 实施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或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得1分;运行良好的,得2分。 2 4
29 合理使用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得1分;运行良好的,得2分。 2
三、行为管理 (十)构建绿色学校创建管理体制,明确组织机构 30 明确负责绿色学校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的,得6分。 6 12 45
31 设置绿色学校相关管理岗位,如能源管理、环保管理、绿化管理岗位的,得4分。 4
32 建立校园河长制或林长制的,得2分。 2
(十一)制定绿色学校创建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激励机制 33 有明确的绿色学校建设目标的,得2分。 2 10
34 每年有绿色学校建设/运行维护相关经费保障的,得2分。 2
    35 近3年有开展绿色学校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的,得2分。 2    
36 组织开展节能、节粮、节水和垃圾分类等相关培训的,得2分。 2
37 有节能、节水、节粮和垃圾分类等相关表彰或奖励机制的,得2分。 2
(十二)建立健全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 38 建立有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相关制度的,每项得1分,最高3分。 3 10
39 学生、教职工公寓采用能源资源计量收费管理制度的,得2分。 2
40 浴室采用按照流量、时间等计费方式的,得2分。 2
41 学校制定水电管理办法的,得1分;或已经实施用能指标定额管理的,得3分。 3
(十三)加强能源资源的计量,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42 实现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按使用单位进行分户计量的,得1分。 1 9
43 定期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进行统计并进行公示的,得1分。 1
44 完成所在地区上级部门年度节能目标的,得2分。 2
45 近5年开展过能源审计的,得1分。 1
46 近5年开展过水平衡分析的,得1分。 1
47 建设能源资源监管平台且运行良好的,得3分;已建成平台但缺少运维的,只得1分;未建成不得分。 3
(十四)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校园教学、建筑设备的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 48 建立智慧校园应用平台、智慧安防保障管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场所预约管理系统、智慧教室管理系统等智慧管理系统的,有2个及以上,运行良好的,得4分;已建成系统但运行效果不佳的,只得2分。 4 4
四、加分项 (十五)特色创新 49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能源管理或节能改造的,得3分。 3 10 10
50 采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水改造或节水服务的,得3分。 3
51 开展绿色学校建设、管理方面研究,在公开刊物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如期刊,如《“十三五”上海市高等学校重点节能环保工程案例汇编》),在上海具有推广价值的,有1篇计1分;或开展绿色科技创新的,有专利的,1项计1分,最高2分。 2
52 开展关注水资源保护、关注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和河长制等宣传教育活动的,得1分。 1
53 开展公园型校区建设的,得1分。 1
合计 110 110 110

  第三章 评价条款释义

  一、精神文化(共32分)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教学(共4分)

  1.开设生态文明相关课程的,有1门计1分,最高2分。

  【佐证材料】学期学年教学计划、教学课程表相关资料。

  【指标来源】《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6-2020)》(环宣教〔2016〕38号)。

  2.在非生态文明专业课程中融入生态文明理念的,有1门计1分,最高2分。

  【佐证材料】学期学年教学计划、教学课程表、教学大纲等相关资料。

  【指标来源】同上。

  (二)学校学期计划体现创建绿色学校相关内容(共6分)

  3.年度计划有创建绿色学校相关内容,充分体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与文化传承的,得2分。

  【佐证材料】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反映创建绿色学校相关的工作检查、总结内容、工作通知、会议纪要或发表论文等相关文件。

  【指标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13号)。

  4.有具体创建举措并认真落实的,得2分。

  【佐证材料】创建绿色学校实施方案、工作通知、活动现场照片、专题检查、总结报告等相关文件。

  【指标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13号)。

  5.学校中长期计划,如“十四五”规划中有绿色学校相关内容的,得2分。

  【佐证材料】学校建设规划等相关材料。

  【指标来源】《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

  (三)利用校内外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共8分)

  6.年度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日常节能、节水、节粮和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的,满3次及以上,得2分;未满3次不得分。

  【佐证材料】相关宣传材料或相关活动的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

  【指标来源】《“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环宣教〔2021〕19号)。 7.通过线上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经验做法或案例,信息不少于5条,得1分;提供10条及以上,得2分。

  【佐证材料】绿色主题校报、班报、广播、网站、公众号等相关材料。

  【指标来源】同上。

  8.年度开设2次及以上生态文明讲座的,得2分。

  【佐证材料】讲座开设通知、讲座参与人员签到表或相关活动的记录、照片、视频等材料。

  9.设立生态文明类学生社团或志愿者组织的,得1分;宣传活动开展落实较好的,得2分。

  【佐证材料】相关社团成员名单、志愿者名单、社团照片和活动记录报道等材料。

  (四)推进绿色校园示范,组织师生参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绿色实践活动(共10分)

  10.近5年有节能环保项目建设的,运行效果较好,具有示范教育意义的,有1项得1分,最高2分。

  【佐证材料】项目立项论证材料、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交付报告等相关材料。

  【指标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11.年度开展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可回收物利用等相关活动的,不少于2次,得2分。

  【佐证材料】活动小组清单、活动小组开展相关活动的总结、记录、照片、视频等材料。

  【指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

  12.年度开展节粮、“光盘”行动的,不少于2次,得2分。

  【佐证材料】照片或宣传材料等。

  【指标来源】同上。

  13.年度结合生态文明教育开展劳动教育的,不少于2次,得2分。

  【佐证材料】学校学期、学年教学计划或开展活动的现场照片、视频等材料。

  【指标来源】《“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

  14.年度开展减塑活动的,不少于2次,得2分。

  【佐证材料】活动照片、活动通知或相关宣传材料等。

  【指标来源】《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沪发改规范〔2020〕20号)。

  (五)组织开展“绿色科技”活动,鼓励师生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共4分)

  15.学生有生态文明主题的创业创新课题、专业论文、发明创造专利的,每项1分,最高2分。

  【佐证材料】提供课题清单或研究成果,如发明专利、公开报道、文字、照片或视频等。

  【指标来源】《绿色校园评价标准》GB/T51356-2019。

  16.教师有绿色课题研究或发明创造专利的,每个1分,最高2分。

  【佐证材料】提供课题清单或研究成果,如发明专利、公开报道、文字、照片或视频等。

  【指标来源】同上。

  二、物质条件(共23分)

  (六)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增加校园绿化面积(共4分)

  17.获得“花园单位”的,得2分。

  【佐证材料】提供证书照片。

  18.有立体绿化或屋顶绿化的,得2分。

  【佐证材料】包括校园屋顶、墙面等建筑空间开展的各类体现立体绿化项目的相关照片或平面图等材料。

  【指标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6〕3号)。

  (七)有序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和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共5分)

  19.学校新建建筑或改扩建建筑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得1分;既有建筑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得1分。

  【佐证材料】项目批准文件、竣工图纸中体现绿建星级的内容或绿建星级标识证书等。

  【指标来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20.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包括照明、空调、维护结构等节能改造的且运行良好的,有1个项目得1分,最高3分。

  【佐证材料】项目立项论证材料、项目合同、项目中标通知书、现场照片、评估分析报告、论文等证明材料。

  【指标来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2015)。

  (八)使用绿色节能节水产品,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循环利用(共10分)

  21.空调设备、办公室设备、电开水器都采用节能型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得2分;被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直接得2分。

  【佐证材料】现场照片、采购制度文件、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设备清单等材料。

  【指标来源】《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2009修订)》《上海市能效对标及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5〕94号)。

  22.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的,得2分;达到80%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被评为“节水型单位”的直接得2分。

  【佐证材料】现场照片、采购合同、设备清单、证书照片等。

  【指标来源】同上。

  23.厨余垃圾使用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或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得2分。

  【佐证材料】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的采购合同、产品说明等;专业回收机构委托合同等。

  【指标来源】《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4.有循环使用二手书籍举措,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得1分。

  【佐证材料】现场照片、活动记录、实施方案计划书、项目合同等。

  25.合理合规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颜色、标识规范清晰的,得1分。

  【佐证材料】现场照片。

  26.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废弃电子产品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理的,得1分。

  【佐证材料】专业回收机构委托合同等。

  【指标来源】《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7.有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且运行良好的,得1分。

  【佐证材料】现场照片、采购合同、充电桩清单和近半年及以上的运行记录清单等。

  (九)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再生水)回用(共4分)

  28.实施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或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得1分;运行良好的,得2分。

  【佐证材料】项目立项论证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采购合同、项目运行评估报告或相应的荣誉证书。

  【指标来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29.合理使用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得1分;运行良好的,得2分。

  【佐证材料】项目立项论证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采购合同、项目运行评估报告或相应的荣誉证书。

  【指标来源】同上。

  三、行为管理(共45分)

  (十)构建绿色学校创建管理体制,明确组织机构(共12分)

  30.明确负责绿色学校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的,得6分。

  【佐证材料】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职责相关文件。

  31.设置绿色学校管理岗位,如能源管理、环保管理、绿化管理岗位的,得4分。

  【佐证材料】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组织构架图,相关公文、会议纪要等。

  32.建立校园河长制或林长制的,得2分。

  【佐证材料】制度文件、落实人员清单等材料。

  【指标来源】《关于上海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沪委办发〔2017〕2号)、《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十一)制定绿色学校创建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激励机制(共10分)

  33.有明确的绿色学校建设目标的,得2分。

  【佐证材料】学校绿色学校创建计划、体现条款要求的制度文件等。

  34.每年有绿色学校建设/运行维护相关经费的,得2分。

  【佐证材料】预算申请文件、批复文件、采购合同或发票等材料。

  35.近3年有开展绿色学校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的,得2分。

  【佐证材料】项目立项材料、预算申请文件、批复文件、采购合同或发票等材料。

  36.组织开展节能、节粮、节水和垃圾分类等相关培训的,得2分。

  【佐证材料】培训会议通知、人员签到、会议记录或活动照片等。

  37.有节能、节水、节粮和垃圾分类等相关表彰或奖励机制的,得2分。

  【佐证材料】活动照片、表彰人员名单或相关制度文件。

  (十二)建立健全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共10分)

  38.建立有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相关制度的,每项得1分,最高可得3分。

  【佐证材料】管理制度文件、工作计划、负责人员名单等材料。

  39.学生、教职工公寓采用能源资源计量收费管理制度的,得2分。

  【佐证材料】管理制度文件、工作计划、负责人员名单等材料。

  40.浴室采用按照流量、时间等计费方式的,得2分。

  【佐证材料】收费制度文件、现场照片等。

  41.学校制定水电管理办法的,得1分,已经实施用能指标定额的,得3分。

  【指标来源】管理制度文件、管理方法文件等。

  (十三)加强能源资源的计量,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共9分)

  42.实现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按使用单位进行分户计量的,得1分。

  【佐证材料】管理制度文件。

  【指标来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43.定期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进行统计并进行公示的,得1分。

  【佐证材料】统计台账、分析报告书、现场照片或线上直报系统截图等。

  【指标来源】同上。

  44.完成所在地区上级部门年度节能目标的,得2分。

  【佐证材料】上报材料、分析报告书、截图照片等。

  【指标来源】同上。

  45.近5年开展过能源审计的,得1分。

  【佐证材料】能源审计报告书或相关合同文件等。

  46.近5年开展过水平衡分析的,得1分。

  【佐证材料】水平衡报告书、证书或相关合同文件等。

  47.建设能源资源监管平台且运行良好的,得3分;已建成但缺少运维的,只得1分,未建成不得分。

  【佐证材料】系统平台界面截图照片、功能说明书、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交付成果报告等材料。提供平台近半年内的若干运维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或正常运行界面截图(统计分析界面)可视作运行良好;若无则视作缺少运维。

  (十四)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校园教学、建筑设备的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共4分)

  48.建立智慧校园应用平台、智慧安防保障管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场所预约管理系统、智慧教室管理系统等智慧管理系统的,有个及以上,运行良好的,得4分;已经建成但运行一般的,得2分。

  【佐证材料】系统界面截图照片、功能说明书、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交付成果报告等材料。提供各类平台近半年内的若干运维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或正常运行界面截图(统计分析界面)可视作运行良好;若无则视作缺少运维。

  四、加分项——特色创新(共10分)

  49.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能源管理或节能改造的,得3分。

  【佐证材料】项目合同、竣工说明书、运行效果评估报告及现场照片等材料。

  50.采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水改造或节水服务的,得3分。

  【佐证材料】项目合同、竣工说明书、运行效果评估报告及现场照片等材料。

  51.开展绿色学校建设、管理方面研究,在公共刊物上发表,在上海具有推广价值的,有1篇计1分;或开展绿色科技创新的,有专利的,1项计1分,最高2分。

  【佐证材料】发刊文章复印件、出版社录用通知书等材料

  52.开展关注水资源保护、关注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和河长制等宣传教育活动的,得1分。

  【佐证材料】活动记录、照片或视频等材料。

  53.开展公园型校区建设的,得1分。

  【佐证材料】建设方案、成果报告、照片或宣传报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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