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大学“百人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聊城大学“百人计划”人才工程正式启动,这是聊城大学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支持激励青年教师成长的又一重大举措。
实施“百人计划”人才工程,是贯彻落实前一时期出台的《聊城大学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遴选一批学术造诣高、创新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学术骨干,带动、引领广大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立起让一流人才享受一流待遇,一流贡献得到一流回报的机制,在全校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勤勉进取、互助激励、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推动学校的优秀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
《办法》对该计划的入选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遴选条件完全打破了学历、职称、资历和荣誉称号等身份限制,以对学校的贡献作为入选“百人计划”的先决条件。入选者必须师德高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近5年的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必须符合相关业绩要求。聊城大学“百人计划”人才工程分三个层次,每位人才按相应层次增发每年2万元至4万元补贴。该计划实施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执行期,优胜劣汰,每年年底增补遴选一次。
《办法》同时对入选人员的职业行为做出约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入选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百人计划”入选者资格及相关待遇,在全校进行通报,并视情况收回相应补贴。未经学校批准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含)以上的“百人计划”入选者,相关待遇暂时停发。
聊城大学“百人计划”实施后,将与《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聊城大学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聊城大学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聊城大学绩效分配改革办法》等配套文件,共同构建起聊城大学人才队伍建设的完整体系,为新时期学校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尽早实现建设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