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吉林建筑大学举行揭牌仪式。
吉林建筑大学原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校的前身是1956年国家城市建设部创建的长春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是新中国首批建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62年因国民经济调整停办本科教育,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制)。
学校在56年的办学实践中执着探索,积淀了“和谐、创新”的校风,“修身敬业、为人师表”的教风,“进德修业、自强不息”的学风,逐步形成并强化了“唯实”的办学理念,秉持校训“不管遇到什么障碍,我都要朝着我的目标前进”所追求的“求实求是、至善至美”的大学精神,不断强化土木、建筑等学科优势,确立了在吉林省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发挥了吉林省建筑高等工程教育的领军作用。
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已建成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一级学科,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2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凸显了学校土木建筑学科的优势地位。
学校现设有47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吉林省特色专业8个。从1960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首个本科专业的设立,到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等5个专业全部通过全国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由此构建了学校土木建筑核心专业群,确立了学校土木、建筑类专业在吉林省的优势地位。学校是吉林省工程管理专业(国际工程专门化方向)唯一具有管理学和工学双学位授予权单位,也是吉林省唯一具有建筑学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设有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建筑电气综合节能重点实验室、吉林建筑文化研究中心和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15个。近年来,学校教师承担包括国家重大专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学校教师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励26项。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论文近700篇。
学校近年来曾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荣获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1997年学校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等次。
学校更名为大学,增强了强化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水平的有利条件。学校以更名为大学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立足吉林、面向全国、服务城乡基本建设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突出土木建筑学科优势,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创新的竞争力。完善“三实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和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及科技研发优势,集中力量解决相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努力建设文化校园,重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培育,营造浓厚的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敢于创新的氛围。
未来,学校将为建设土建优势彰显、办学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大学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