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徐玉芹) 昨天上午9时,原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正式更名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并揭牌。与此同时,省政府下发文件,正式批准东方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将会计 学等十二个本科专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2012届本科毕业生将独立颁发东方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这意味着,今后从东方学院毕业的学生,拿到的将不再是母校所颁发的学位证书,而是自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