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大学了解到,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吉林大学获得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获准在“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两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培养工程博士,成为全国首批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试点单位。至此,吉大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已增至4个。
据介绍,今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吉林大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家组会议,探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模式与思路,研究制订建设方案,认真组织准备申报材料。吉林大学经过申报汇报与答辩,经专家评审,获准在“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两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培养工程博士。今后,吉林大学将结合国家重大专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探索中国特色工程博士教育之路,造就未来工程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