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以下简称二外)2009年计划继续招收优秀退役运动员于9月免试进入英语系英语专业本科(体育方向)学习,招生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20人。现就有关推荐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运动成绩优秀,曾获得全运会以及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前3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前6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8名或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及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三)具有一定英语基础,并有强烈的学习愿望;
(四)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所有报名参加二外免试学习的退役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号,以便于办理录取手续。
二、推荐录取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自愿报名并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运动员免试入学规定进行审核推荐;
(三)由体育总局初审运动员成绩及申报材料,二外提出拟录取人员名单;
(四)体育总局汇总全部材料,报教育部审批,由二外下发录取通知;
(五)被录取学员经二外初试后,需于2009年3月参加一个学期的预科班学习。测试合格后,2009年9月进入二外英语系英语专业本科(体育方向)学习。
三、学习费用
(一)预科班学习期间,学费为每人3300元,住宿费为每人1200元左右。如运动员通过测试进入本科学习,预科期间学费、住宿费由体育总局给予资助。
(二)本科学制为四年,收费标准按照当年二外本科新生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申请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设立的退役运动员助学金。
四、有关事项
(一)运动员被录取后,由二外按照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管理,户口和档案关系脱离原单位,毕业时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择业。
(二)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是加强运动员保障、解决运动员安置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转发或张贴此通知,并严格按照条件做好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三)请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于3月10日前统一将推荐报告、《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以及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运动成绩证明(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中心出具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100763)
邮编:100763
联系人:张欣芳 刘光涛
电 话:(010)87183970 87183097
传真:87182096
附件:200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doc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