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我校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小礼堂正式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领导陈明剑、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怀正、副院长黄沈发、总工程师林卫青等,以及我校校长俞立中、副校长王小明、校长助理兼校办主任郭为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协议由俞立中和李怀正签署。签约仪式由王小明主持。
俞立中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校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签署全面合作协议,这是双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上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双方在环境领域的全面合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俞立中强调,作为上海在环境科学研究领域的两支重要力量,我校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实力雄厚、优势互补,长期以来双方都在努力为地方乃至全国的环境管理和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智力支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双方就在黄浦江和淀山湖等共同开展了相关科学研究,随后又在河流治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等研究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俞立中最后指出,此次双方在以往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双方在相关领域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竞争实力。
最后,李怀正和陈明剑也分别发表了讲话,对双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表示祝贺,同时期待双方这种开放式的全面合作,能够更加有利于双方围绕国家和上海地方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水平,获得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