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人〔2008〕43号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首轮授予复旦大学李洪全等27人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称号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98号)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首轮授予复旦大学李洪全等27人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称号。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复旦大学:
李洪全 陈焱 江安全 刘智攀 汪大洋 丁忠仁
上海交通大学:
万德成 吴更 杨小康 朱军
同济大学:
于剑 李斌
华东理工大学:
钟新华 陈彧 杨弋
东华大学:
史向阳
华东师范大学:
黄昭鸣 吴鹏 刘敬圃
上海财经大学:
周继忠
第二军医大学:
王皓
上海理工大学:
刘宝林
上海大学:
雷勇 马国宏 罗燕 刘云启
上海中医药大学:
李医明
按照《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给予上述“东方学者”称号获得者相应经费资助,同时各高校要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为获得“东方学者”称号的教师提供服务和经费配套资助。列入“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配套经费,可从“985工程”、“211工程”地方配套经费中列支;其他高校配套经费,可列入学校部门预算经常性专项经费中。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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